我院转专业暂行规定-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暂行规定
(阳院教[2004]8号 2015年7月修订)
为维护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与入学新生学籍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确保高等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粤教高[2002]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新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粤教高[2004]116号《关于近期我省高校新生学籍管理情况的通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对学生转专业作出如下规定。
一、原则
1.申请者应是注册在校的一年级学生,且只能申请一次。
2.转专业原则上应在同一培养层次、学制、类别(师范、非师范、3+证书)、科类(文科、理科)之内进行。音乐、美术、体育、自主招生类考生不能转入其它专业。
3.录取总成绩应高于转入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数,且转入专业的相关单科成绩优秀。
4.宏观控制转专业人数,调整专业后的人数不能超过原先各类别的计划录取总数。
5.申请者必须参加转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二、程序
1.教务处在11月份第2个星期四下午召开转专业咨询会,公布各专业可接收转入的学生数。
2. 申请者在入学第一个学期12月初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
3.交班主任加意见后汇总系办公室,新生转出系的系主任加意见后,以系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
4.教务处进行条件审查,在一周内将审查结果通知有关的系办公室及相关人员,或上榜公布。
5.申请者在期末参加转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名。
6.教务处在第二学期开学前公布转专业名单。
三、注意事项
1.转专业学生必须完成原专业第一学期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
2.转专业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自行申请完成转入专业第一学期的课程学习并获得学分。获得第一学期专业课程成绩和学分的方式有三种:
(1)在第一学期末申请参加转入专业的课程考试。
(2)参加下一年级相关课程学习及考核。
(3)参加同一年级的补考或清考。
3.申请者请在审批表右上角分别注明转入专业相关或相近科目的单科成绩。
4.申请转专业者应在规定内填表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5.因转专业引起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变动,由学生个人承担。
6.本规定未尽事宜,解释权为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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